俗語說:「大雞慢啼」的說法,讓許多家中長輩以為孩子只要身體正常生長就沒有問題了,其他發展落後,長大就會自然跟上,忽略孩子可能有其他身心發展的問題,結果錯失早期療育的黃金時機。

其實評估孩子是否正常發育,除了身高、體重和頭圍的生長(growth),身體功能的發展(development),如:粗動作/細動作、認知、語言及溝通、心理、知覺、情緒、社會適應等也是重要的指標。正常狀況指的是孩子的生長與發展同發並進;不正常狀況指的是孩子的生長與發展上有落差(未達正常孩子的80%)。有一部分孩子的生長或發展異常,從小娃娃時就能發現,父母若能緊守第一道關卡,早期發現孩子的異常,既能及早進行治療。
台灣兒童福利法施行細則定義發展遲緩(Developmental disability),是指未滿六歲的兒童在認知發展、生理/身體發展、語言溝通發展、情緒/心理或生活自理技能等方面,有異常或可預期會有發展遲緩之情形,需要接受早期療育服務。不過兒童發展的問題是複雜且多重,有些孩子只是單一功能發展遲緩,有些則有多項以上發展遲緩,又稱綜合性發展遲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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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許宏志醫師的疼痛復健診療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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