治長短腳2分800元 月入百萬遭批
新聞裡面沒講到台中縣衛生局的官員是哪位,說醫事法管不到,無從罰起。
沒有宣稱療效,沒有侵入性治療,難道真的『無法可管』?
國小學歷 自封博士 密醫陳怡魁被訴
這位陳密醫,沒有侵入性治療,開的是維他命等食品,台北地檢署依『詐欺取財』及『違反醫師法』將他起訴。
再看一個:天母民宅暗藏密醫 林紀穆違規把脈
從新聞中看到的只有把脈,這更玄了,把脈不是侵入性,連貼藥膏都還沒,台北衛生局已經將他函送法辦。
台中縣衛生局還表示『保健中心在法律上都站得住腳,不必罰錢。』還真是保護公民啊,不關他的事。
法律只保護懂得法律的人,那罰則也是只處罰守法的人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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